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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深康佳A: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滁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导读: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6  1、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3、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6

  1、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3、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4、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负债清单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

  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基础,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负债存在

  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

  示且资产评估师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

  5、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负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

  6、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

  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资产评估师不

  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故不对评估对象及

  7、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滁州

  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权

  事宜涉及的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的市场价

  康集党纪字[2018]4号2018年3月31日文件,康佳集团公司拟收购滁州惠科家电企

  业的股权,为此需对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51,713.08万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亿壹仟柒佰壹拾叁万零捌佰元整),比账面价值451,713.08万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和评估公司”) 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

  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滁州惠科家电

  企业股权事宜涉及的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涉

  及本次经济行为的其他有关方及国家有关部门等可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字电视接收器

  (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

  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

  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

  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

  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

  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

  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

  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

  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

  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

  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

  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

  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

  2017年9月6日,由首泰金信(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出资

  比例0.03%,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240,000万元,出资比例

  31.9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元1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认缴出资额510,000万元,出资比例67.98%。依法取得滁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成立滁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普通合伙人首泰金信(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磊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8年1-4月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入注册资本 144,000万元;2018

  年4月泰金信(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200万元;2018年4月国元证券

  份有限公司徽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

  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首泰金信(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磊执行。

  根据滁州惠科家电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1,513.08万元,净利润1,513.08万元。

  实反映了滁州惠科家电企业2018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4月份的经营

  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他有关方及国家有关部门等可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纪要》康集党纪字[2018]4号2018年3月31日文件,康佳集团公司拟收购滁州惠科家电

  企业的股权,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滁州惠科家电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且由滁州惠科家电企业提供的清单载明,具体评估范围详见被评估单位填写的《评估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见下表: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中的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

  1)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201.3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中:银行存款账面值

  2) 应收利息账面价值1,669.32万元,已提取坏账准备0.00万元,账面净值

  1,669.32万元,主要为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二期债权融资计

  划计提的应收利息,本金为450,000.00万元,所属利息期间为2018年4月11日至4

  非流动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450,000.00万元,

  2)应交税费账面余额89.98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3)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6.75万元,主要为GP代垫前期设立费用款项、银行托

  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论没有重大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相关资产的最新状况,

  依据、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依据等,具体如下: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共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

  4.《中国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648号,201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政部财企业[2001]802号);

  10.《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2003年);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2005年);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产

  1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发产权〔2013〕

  1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2016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9.《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2.《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发产权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2.其他与资产的权利取得及使用有关的文件、报告、经济合同、协议及资金拨付

  6.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公司收

  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

  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运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

  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

  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

  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

  被评估单位会计报表已经审计、可以提供,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

  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核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

  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滁州惠科家电企业由于成立时

  间较短,未来经营规划和经营方向亦不明确,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和风险皆不能可

  靠预测,企业也未提供未来收益预测,未来预期收益不确定因素较多,预测风险无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价值来评价评估对象价值。市场法以市场为导向,

  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评估结果

  说服力较强的特点。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经调查,与

  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少,难以获取足够量的可比公司进行市场法评

  估;同时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类似的股权交易案列较少,难以获取足够量的案例样本进

  行市场法评估。另外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的相似程度较难准确量化和

  修正,因此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较难准确考量,而且市场法基于评估基准日资本

  市场的时点影响进行估值而未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

  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大额存款进行函证和替代程序,确定其账实是否相符。人民币存款根据核实后银行存

  款类型、计息起始日及利率等各个因素,根据合同中的本金、计息期及利率重新计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包括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二期债权融资计

  划等。在核查基础上,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力价值为评估值,

  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1. 初步了解此次经济行为及委估资产的有关情况,明确评估业务相关当事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和范围以及价值类型等评

  2. 经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及评价业务风险,确定接受委托,签订资产

  4. 了解可能会影响评估业务和评估结论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按照本次委托评

  估资产的特点以及时间上的总体要求,拟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评估工作团队。

  “评估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同

  时收集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

  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

  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现状,关注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法律权属。在现场调查阶段,采用询问、访谈、核对等手段对各项资产进行核

  资产进行核查,以确定资产的真实准确。通过查阅相关资产购置合同发票、财务会计

  和验证,按照需要核查验证的资料类别、来源、获取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程度等

  因素,选择适当的形式或实质核查验证程序及方法进行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

  采用了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分析、

  访谈相关管理和使用人员,以及在企业资产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观察资产状态

  人等相关当事人获取的内部资料;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其他渠道获

  取的外部资料。同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

  1. 在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根据资料收集及其他操作条件等情

  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

  3.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

  1. 进行评估结果分析,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判断、调整、

  2. 经内部逐级复核,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

  3. 最终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提交资

  4.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与资产评估

  1.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

  2. 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

  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定。这里

  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

  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

  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

  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观、公正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滁州惠科家电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滁州惠科家电企业总资产账面值451,870.69万元,评估值

  万元,评估值451,713.0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亿壹仟柒佰壹拾叁万零捌佰元整),

  增值额0.00 万元,增值率0.00%。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见评估明细表。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

  30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超过一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评估结论无效。

  编制本报告的基础,滁州惠科家电企业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

  责。对滁州惠科家电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

  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示并提供相关资料,而资产评估师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

  产评估师执业范围。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

  虑完善产权所需的各项费用,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设定产权状况与实际法律权

  6.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

  日后的资产、负债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

  8.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度等因素,对本次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已选择了认为适当的形式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但并不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

  1、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

  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是指应按照本报告中列示的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用途、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披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

  5、未征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

  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 委托人与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以2018年

  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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