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支招”:办假离婚 买房时认购书上写的是按揭付款,如今,销售人员却称无法按揭,原因是罗女士夫妻俩其中一方年龄超了。“销售人员让我们办个假离婚办按揭。”罗女士说,她觉得这样很可笑,要求退款,对方却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退款。 买房时承诺可办按揭 今年54岁的罗女士家住咸阳文林路,其丈夫69岁,两人均已经退休,去年5月份,罗女士和丈夫在位于文林路壹品兰轩看中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置业顾问的推荐下,罗女士先后交了定金及首付,余款办理按揭手续。 “当时签认购协议书时,我和老公也说了顾虑,担心年龄大而办不了按揭,销售人员满口保证,以我的名义可以办贷款。”罗女士说,交完首付款后,当初接待她的销售人员离职,今年春节前后,需要办理后续时,现在的销售人员却称无法办理按揭。 3月28日,在罗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认购确认单上均注明,余款30万元选择银行按揭形式交清。同时还注明按揭方式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向银行提供所需手续而导致不能放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打开房源出售给第三方,乙方所交房款不予退还。协议后面盖有开发商陕西亮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无法办理按揭,销售人员提出一个办法,但被罗女士拒绝。“对方说让我们办个假离婚,这样就能办下贷款。我和老伴都这么大年纪了,假离婚太可笑了。”罗女士说,她要求对方退款,但对方却以协议条款为由,拒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