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德州市临邑县法院法官的帮助下,临邑县理合务镇80多岁的田大娘终于在二儿子那里讨回了1万余元的赡养费。临邑县理合务镇的田大娘今年八十多岁了,按说这样的高龄,应该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尽享天伦之乐,谁曾想还会和自己的儿子对簿公堂。田大娘育有4子1女。别的子女都对她孝顺有加,唯独年过六旬的二儿子,不仅平时对她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有时还恶语相向。2017年,她因肺炎、心衰先后两次住院治疗。二儿子别说承担医疗费,甚至在她住院期间连到医院瞧都不瞧上一眼。这样一来,老太太是悲愤交加,一气之下将二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赡养费、护理费和医疗费。“原告将被告抚养成人、当兵、入党、成家生子,被告不仅未尽赡养义务,夫妻二人反而经常辱骂原告……”看到田大娘这样的诉求,让法院的工作人员很是心酸。正当工作人员准备看被告庭审作何辩解时,被告却仅提交了书面答辩,缺席了庭审。而其答辩状中尽是一些诸如年幼时父母严厉、母亲住院自己不知道、父亲去世时母亲未分遗产等一些抱怨的话语。除了依法判决田大娘的二儿子承担其应负的赡养费、护理费和医疗费份额1万余元外,法官还在判决书中对其不孝行径进行了斥责:“被告不念母亲的生育、抚养之恩,不体谅母亲将其拉扯成人的艰辛,反而对母亲心存怨恨,实不应该,为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许!”当初,法官也想到这个判决可能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果然不出所料,判决生效后,田大娘的二儿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一家人也离开。鉴于该案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案件一进入执行程序,临邑法院的执行干警立即采取了行动。谁料,多次查找也没有发现田大娘的二儿子的踪影,他的家人只说他外出打工,具体地点却拒不提供。执行干警又多方查找,也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难过的财产,只得先将其纳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惩戒。鉴于其党员的特殊身份,还将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通报给了所在的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求在发现他行踪的时候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田大娘的二儿子的下落还是没有消息,执行干警借助集中执行行动,先后多次于凌晨去他家中蹲守,也没有找到。案子可以等,因为早晚会有找到他的那一天。可是,田大娘的赡养费、护理费和医疗费不能迟迟得不到兑现。执行干警将田大娘的情况上报审核符合条件后,立即协助她申请了司法救助,帮助她尽快解决了眼前的困境,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法律义务是躲不掉的,案子是拖不完的,而等待他二儿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