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 (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 (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 (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推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就业、生活提供便利,促进港澳台同胞更好地融入内地(大陆)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建金〔2017〕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