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解除关于对西安光华宾馆的《企业托管经营协议》。
公司与西旅集团于2013年9月签署了关于对西安光华宾馆的《企业托管经营协议》(以下统称《托管协议》)。根据《托管协议》,西旅集团将西安光华宾馆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托管理西安光华宾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西旅集团为解决西安光华宾馆债务及人员问题的困扰,拟将光华宾馆整体对外租赁,由承租方从事商业经营。故本公司决定与西旅集团签署《企业托管解除协议》(以下统称《解除协议》),解除双方之间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以下项目均由分支机构经营:国际国内旅行接待服务;组织承办国际国内各种会议;国内贸易及物资供销业(除国家规定的专项审批项目)、对外劳务合作;旅游景点、景区的开发、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文物复仿制品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的经营;公路客运服务;房屋、汽车租赁;公路、铁路、航空联运服务;房地产开发。
根据托管协议,在托管经营期间,公司将以托管经营前的口径计算的光华宾馆2012年营业收入按60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对超过基数部分的营业收入按百分之五计提管理费;若未超过600万元,公司不提取管理费。截止2014年6月30日,光华宾馆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73,165.60元,实现净利润-2,462,677.66元,期末资产总额35,026,604.17元,期末净资产-18,955,688.08元。公司不提取管理费。
(一)因西旅集团拟将西安光华宾馆整体对外出租,经双方协商同意,自双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企业托管经营协议》。
该协议的解除,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光华宾馆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在董事会表决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王伟、徐鹏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托管协议》的解除,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此项事宜的审议、表决,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