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利好!境外机构投境内债市利息收入三年免税

导读: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境外各类投资者对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规模逐步加大,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境外各类投资者对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规模逐步加大,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境外机构在我国的持债规模不断上升,根据中债登和上清所的托管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境外机构在我国债券市场合计托管债券余额16847亿元,其中持有国债的数量已经达到10793亿元,相较于2014年6月份1630亿元的规模已经增长近6倍。

  但是,由于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所得和转让所得的税收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了其投资的决心和规模。

  业内专家认为,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利息收入可免征两税,有利于我国引进外资。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前中国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领域缺乏征税纳税的实施细则,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阻碍了境外机构的进入步伐,增加了境外机构的合规风险,新举措将有利于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讲师吕明告诉记者,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的与债券有关的投资收益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持有收益,即利息收入;另一部分为处置收益,即买卖差价。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买卖差价免缴增值税。利息收入则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投资业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身份上属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纳税人,且买卖差价所得并非来源于我国境内,不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需要按照源泉扣缴原则,在中国境内缴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0%,但具体税率以与我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的规定为准。

  因此,新政策实施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税收优惠从买卖差价免税扩大到利息收入也免税,免税范围扩大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税负将大幅降低,有利于吸引外资,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广州都市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资讯标签: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