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30 17:06:21 信息来源: 屯溪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190
我院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货物,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货物采购事项说明如下:
2、高精度微电脑控制系统,内置5个数字温度传感器,1个机械温控器,控温精度0.1°C,湿度显示精度0.1%Rh,温湿度控制范围符合GSP要求,三位高亮度LED数码管显示,观察方便。
3、显示:数字显示箱内温度。可实时监控箱内温度,自动温度补偿加热器,可选配USB接口,存储十年温湿度数据。
*5、多种报警功能(超温报警、超湿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等),两种报警方式(蜂鸣器报警、灯光闪烁报警)。
10、材料:发泡箱体,透明钢化玻璃门方便观察,箱体为优质钢结构,进行先进防腐磷化,内壁ABS工程塑料。
11、多层搁架设计,可根据存放规格合理地调整间隙,充分利用空间,价目条带卡槽,可放置疫苗标签,方便查找。
13、具有独立检测通道用于远程温度监控且监控系统拥有同设备品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需满足,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必须附生产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要求为新生产产品,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1)提供完善、科学的培训、维保方案,厂家工程师现场免费安装培训,确保使用科室人员能熟练操作设备及日常保养,并指导使用科室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方案;提供有效的设备故障处理方案。
(2)质保期限:至少3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以后生产产品,及时完成供应,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培训、调试。
凭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领取的税务发票办理货款结算,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30日内付货款的90%,一年后付剩余货款的10%(不计息)。
6.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产品的2017-2018年在安徽地区的用户名单及不少于5份的客户合同。
1.凡已登记备案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均可参与报价,参与的供应商需携带资质原件登记备案。(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1.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综合质量、服务、报价各方面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在会议之后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