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视机厂与乙家电超市订立了10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电视机将电视机拖望乙处。甲长遂于1996年7月5日将电视机悉数交付铁路局托运。列车途中,电视机损害500台,乙超市不...
甲电视机厂与乙家电超市订立了10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电视机将电视机拖望乙处。甲长遂于1996年7月5日将电视机悉数交付铁路局托运。列车途中,电视机损害500台,乙超市不能如期收货,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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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电视机损坏最终由承运人承担,但是一般题目是问甲乙之间谁承担,此时是甲承担,因为合同已经约定货物运到乙出,所以在途中,货物所有权还未转移,因此甲承担。甲可以向承担人来追偿
履行的部分是继续有效的,也就是那500台,乙超市可以就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