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是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民心工程。中共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禄丰县从去年年多的努力工作,家电下乡销售工作成绩斐然,农民朋友得到了实惠、拉动了内需,经销商赚到了钱。实践证明:家电下乡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目的得到了印证。
(一)2009年销售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禄丰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备案95家(其中:城区28家,乡镇67家)。累计销售8003台/部,累计销售金额13451801元。已兑付8295台/部,补贴金额1831530.22万元。
(二)今年1--8月销售情况。今年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备案112家。已销售冰箱3346台,销售额为7212737元;已销售彩电3046台,销售额为6694080元;已销售冼衣机3350台,销售额为3198860元;已销售手机109部,销售额为99039元;计算机78台,销售额为275340元;已销售空调15台,销售额为47927元;热水器2317台,销售额5429702.03元;微波炉111台,销售额为93196元;电磁炉689台,销售额为305173元;合计销售13061台/部,合计销售金额23356055元。
我县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成绩,09年是全州第一,今年1-8月也是我县第一。通过家电下乡,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良好效果,作为我们主管局,我们对各销售网点的工作是满意的,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有力地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去年12月15日我局对2009年度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表彰,经县商务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楚雄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禄丰商场等15家先进销售网点给予表彰。
今年8月10至11日,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确保家电下乡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有效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州人民政府对禄丰县家电下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有两项。其中一项是:检查核准备案经营单位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情况。
1、经营主体是否合法,经营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家电退市及售后服务制度是否健全。
3、检查补贴手续是否公开、公正、齐全,资金补贴是否按时到位,资金调度是否及时,是否存在非法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4、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查处销售网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等到违法行为。
通过州人民政府检查,州上对禄丰县的家电下乡工作是满意的,也给了很高的评价和认可,对我们销售网点的工作也是满意的,也给了很高的评价和认可,特别是对我们县给15家先进销售网点给予表彰给了较高的评价和认可,在本月底将召开的全州家电下乡和万村千乡工作座谈会上要我县作经验交流发言。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我们各销售网点作了作了努力工作,功不可没。但是州检查组也指出了我县家在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我们对销售网点的管理。在已备案的112家销售网点中,到6月中旬为止,我们有4个网点销售已停业,有9个网点销售业绩为0台,有4个网点销售10台以下,2个网点销售20台以下。
根据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和州检查组的要求,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议和意见是:
3、2个销售20台以下的网点取不取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你们说了算。如保留希望你们加强宣传,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网点管理惯例做好工作,我不希望下次如此的会议上取消你们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