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12月27日公告称,在近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小家电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
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小家电商品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
抽查不合格的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东粤强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正鸿泰电器厂、广东美王电器有限公司、台州人杰电器有限公司等。
北京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建议选择规模相对较大、售后服务质量好的连锁卖场或商场购买,并选择知名企业和品牌。
2.选购时要查看认证标志。电器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要看清其是否标有“CCC”认证标志。
可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3C认证的证书查询,以确定3C认证的真伪。
同时,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看其生产企业名称、厂址、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是否齐全。千万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4.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好好保管,保留好购货凭证及售后服务相关资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