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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一女子商场买家电到家后发现赠品被调包

导读:  晨报讯(百姓热线记者 常凯 实习生 王睿)“买家电时商家搞优惠活动,承诺赠送价值399元的电饭煲,送到家后发现赠品被调包了

  晨报讯(百姓热线记者 常凯 实习生 王睿)“买家电时商家搞优惠活动,承诺赠送价值399元的电饭煲,送到家后发现赠品被调包了。”8月2日,山城区郭女士致电百姓热线称,她遇到赠品被调包,商家又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的烦心事。

  据郭女士介绍,7月底时,她在山城区一家家电卖场内选购了总价值7500余元的家电。当时店内在开展优惠活动,按活动规则她可以获赠一台价值399元的电饭煲。她看了店内摆放的赠品,觉得是品牌电饭煲,质量不会太差。

  “我买好家电后,商家称赠品暂时缺货不能领取,需要等两天才行,并承诺两天后将赠品和我购买的家电一同送到家中。”郭女士说,“当时我留了一个心眼儿,记下了赠品型号。”

  7月28日上午,商家安排工作人员将家电和赠品送到了郭女士家中。郭女士打开赠品包装后,发现赠品的颜色、大小和当初在店内摆放的赠品不一样,感觉降低了档次。

  “经过比对型号我才确认它们并不是同一款。”郭女士说,“店里摆放的电饭煲是2级能耗,送到家的却是3级能耗,操控面板上也少了部分功能。幸好我多留了个心眼儿,要不然就被欺骗了。我在乎的不是赠品,而是觉得卖家这样做有点儿不厚道。”

  随后,郭女士和商家理论,商家称赠品是厂家发货,发来哪款就送哪款。令郭女士气愤的是,商家表示赠品送出后还不享受“三包”服务。

  针对郭女士遇到的情况,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应该按照最初的承诺给消费者同样的产品,赠品、奖品同样享受“三包”等售后服务。商家的做法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郭女士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要求赠送同一款产品,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辖区工商部门投诉。

  原标题:消费者郭女士遇到烦心事赠品被调包 商家不厚道工商部门:商家应向消费者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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