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举城共哀的时刻,却有个别微信网民在朋友圈肆意发表不当言论,公然诋毁,侮辱孔祥磊烈士,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消防队员是为了人民大众,他这样评论的话这人就一点良心都没有了,根本就不能算人。不该活在世上,最该死的就是这些人。”
“消防队员已经为社会付出了很多,他们还用这样的言语去侮辱英雄,我认为这种事情是非常恶劣的。”
该网友的侮辱性评论,引发了网友的愤慨和谴责,大家纷纷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昨天,红河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接到网友的举报后,立即展开核查,查明该网友主要活动在建水县。
4月7日凌晨抓获违法嫌疑人熊某源,经查,熊某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建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其拘留15日的处罚。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红河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已逝,岂容诋毁。
4月2日,四川警方通报,四川攀枝花东区分局临江路派出所查处一起侮辱木里县灭火英雄的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郑某。
微信名为“家电维修”的郑某,在“攀西野钓俱乐部”聊天群发布了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论,造成负面舆论。
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查证,并组织了民警在西区一菜市场内,将违法嫌疑人郑某抓获。目前,该案已移交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警方,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河北警方4月3日消息,4月2日晚20时许,保定网警接到多名网络安全志愿者举报称:网民“借针入道”(霍某某,男,1980年生,保定清苑人,现住保定莲池区),在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论,该朋友圈截图在网民中大面积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
随后,保定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违法人员。4月3日中午13时许,霍某某到清苑公安机关自首,对其在朋友圈发布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认罪态度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4月3日下午,有网友举报,一位昵称为“孤独一生的我”的网民涉嫌散布诋毁救火英雄的侮辱性言论。
4月3日晚,广西警方通报,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论的网民钟某某已被依法拘留。
据悉,4月2日17时许,梧州网警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网民钟某某(男,1972年生,广西梧州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壮烈牺牲救火英雄的言论。
随后,梧州警方展开侦查,在接到举报后7小时内将钟某某抓获。钟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近日,一名昵称为“沈阳force”的网民,在聊天群内公开发表侮辱烈士言论,并且号称他也要去放火,同时还诅咒了东北的消防人员,其言论之恶劣,内心之阴暗,令人发指!
侮辱完四川的烈士之后,又开始莫名其妙攻击东北的消防队员,说什么“多烧点东北火警”:
4月3日,@鞍山网警巡查执法 通报称,这名恶意诋毁四川牺牲消防员的不法人员张某(男,35岁,鞍山市铁东区居民),已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