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涉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告所涉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不会导致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升或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016年,公司采购类关联交易额268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4.0%,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销售类关联交易额43.7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3.7%,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2016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海达瑞”)、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海达源”)实现的自行采购额合计359.5亿元,同比微升。前述自主采购平台自2009年、2012年分别成立,截至2016年底累计为公司减少采购类关联交易额1,633亿元;自2015年公司收购海外销售公司等后,公司出口类业务由前述收购后的贸易公司执行,销售类关联交易额度也进一步优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自行采购、销售力度,继续减少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不断优化关联交易的目标及相关工作的逐步推进,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会保持稳定趋势,且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海尔电器”,代码:已经其股东大会审议过的关联交易额】:
注:目前公司持有合肥海尔特种钢板研制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钢板研制开发有限公司、卧龙电气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均为30%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三公司均为本公司联营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公司与海尔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主要相关的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公司收购集团海外白电资产完成后,公司海外销售模式由原来通过集团出口平台代理出口模式,改为由前述海外白电资产下属贸易公司全面负责公司面向境外的产品销售,同时因该贸易公司也承担了集团资产(如黑电)的海外销售职能,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互向对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与销售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代理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有效期三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根据双方签署的《货品出口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物流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公司除通过自主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外,部分原材料等通过委托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物资及对物料进行配送,该业务根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订的《采购配送合同》执行。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用代理供货方式,根据公司提出的具体的物资采购目标,为公司采购及配送生产用物资和非生产用物资。采购及配送后的供货价格构成为:实际采购价+代理费,其中代理费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25%计算,同时,该供货价格以不高于公司在市场上的自行采购价格为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物料采购协议》、《生产及实验设备采购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公司所需的部分存贷款、贴现、外汇衍生品业务等金融类业务由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等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金融业务以不逊于市场公允商业原则确定价格,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其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基于规避外汇波动风险等的诉求,公司所需的部分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可能在经多方寻源比较后选择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操作,公司将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确保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外汇资金交易明确了各级审批权限、管理定位和职责,杜绝人为操作风险,并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财务公司及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海尔集团公司相关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后勤服务,公司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签订了《后勤及服务协议》,公司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能源电力、基础研究检测、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及维修、绿化保洁、礼品采购、设计、咨询和各类订票以及其他服务等。
根据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共同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宣传协议》、《产品研发协议》,海尔电器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海尔电器提供水电能源供应及配套支援;会务、住宿、票务代理;产品认证、软件、餐饮代理、物业装饰、房屋租赁、金融等综合服务以及宣传、产品研发服务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为拓展三、四级市场销售业务,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续签了《产品采购协议》和《内销协议》,根据协议: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采购产品时,采购价格按海尔电器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购买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海尔电器提供的条款和条件来确定;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销售产品供其自用或销售网络分销时,销售价格按其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出售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海尔电器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及条件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与章丘电机等签订了《模块化产品采购框架合同》等,约定其向本公司的供货价格,系最优惠价格,不得高于供给其他客户的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青岛特钢、合肥特钢签订了《关于特种钢板产品采购的订单安排》等,约定其向本公司的供货条件应当不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供货条件。
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海尔集团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等采购平台拥有为海尔集团采购物资的国际分供方网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不断优化分供方,采购到质优价廉、交货及时、配套的物资,同时这些分供方可参与本公司新产品的前端设计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本公司贸易公司等承担海尔集团产品的销售职能,也有利于公司为客户更好的提供成套产品解决方案,也通过形成规模优势等促进各方共赢,创造有价值的定单。此外,集团关联人为公司提供相应的金融、后勤等服务,在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其对经营风险严格把控的同时,服务方能够动态跟进公司个性化需求,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方案,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