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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元液晶电视换显示屏竟要3万多专家提醒消费者请工作人员将维修内容、日期等注明在保修卡上

导读: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电视机产品投诉量16873件,比2008年增加776件,居家电类产品首位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电视机产品投诉量16873件,比2008年增加776件,居家电类产品首位。中国电子商会投诉网统计,平板电视的投诉占电视机投诉量的77.2%,其中液晶电视投诉量占66.9%,等离子投诉占比10.3%。

  2007年12月30日,郑先生以1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一台某日资品牌52寸液晶电视,没想到在两年多时间里故障频出。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屏幕损坏是由人为引起的,需要更换,并开出了购买全新液晶屏幕32650元、维修费300元、上门费20元的维修“天价”。

  记者在一些家电论坛上发现,针对液晶、等离子电视的投诉问题十分普遍,而投诉的内容多集中在显示屏问题上,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维修费用高”,特别是合资品牌电视机的部分机型,更换显示屏的费用竟比整机价高出一大截。

  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副秘书长、资深行业专家芮和军指出,有些品牌商开出“天价维修”,主要目的是吓唬消费者,让他们知难而退。“维修利润微薄,他们当然希望顾客买台新的。”芮和军提醒消费者在提出维修时一定要请工作人员将维修内容、日期等清楚地注明在保修卡上,留下充分凭证。因为根据国家彩电 “三包”规定,若返修两次仍未解决,品牌商必须为顾客更换同型号或规格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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