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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保修”不是“终身包修”合肥市消保委发布家电维修提醒

导读: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消保委获悉,今年1-10月份,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电线余起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消保委获悉,今年1-10月份,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电线余起。为避免消费者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家电维修提醒。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消保委获悉,今年1-10月份,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电线余起。为避免消费者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家电维修提醒。

  首先,注意“包修”与“保修”不一样。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有提供“三包”(即维修、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包修”一般意义上就是指三包有效期内的商家免费维修义务。而“保修”则是商家根据产品性质和价值,自行制订的长短不同的商品维修期,在超过三包期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商家一般是可以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所以“终身保修”不是“终身包修”,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其次,注意免费服务项中可能有不免费的情况。经营者在销售家电产品时,一般都会提供“免费配送”、“免费安装”等免费服务项目。但这并不代表什么都免费,比如对于要电视挂墙的消费者,可能存在电视挂架费、打孔费等;对于住高层的消费者,安装空调可能存在高空作业费等;对于安装燃气热水器的消费者等。

  消费者注意选择正规维修店铺维修。超过三包有效期的家电维修,建议消费者也尽量选择定点维修中心或选择有资质的实体维修店进行维修。一经发现权益受损,请及时举报、投诉(申诉、投诉、举报电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嵇德武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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