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于2017年7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4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
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应提醒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
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
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
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
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
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
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
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
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
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
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
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
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
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
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海尔
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
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
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
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
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聚
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
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
段西军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邱春杨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兼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广发沪
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
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罗国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设计研究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及量
化研究员。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0月13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5年10月13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7月31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2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9月13日起任职)、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29日起任职)、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策
略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
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
委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
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42只,
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客服传线)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100000)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10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
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中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
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以标的指数成份股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投资可行
性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股票市
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以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实现对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将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但若出现
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成份股投资受限、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
变更、成份股公司行为等),或受基金规模而投资受限,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
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此外,对于其他无法严格按照标的指数进行复制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股,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较
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
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国债、
央行票据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
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
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
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
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对标的指数的目的。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提高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
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
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以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为标的指数,原则上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净值投资
于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选用以上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有效评估本基金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授权、或中证全指
家用电器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全
指家用电器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
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
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
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
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
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
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如与指数编制方的指数使用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广发中证全指
家用电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注册登记人及会计师事务所
4、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