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纯亚、辛振乾报道)非军人乱穿军服在河南武陟县已成为一个“ 公害”。该县有关部门最近联合开展了“清查治理乱着军服行为”的专项行动。
一段时间以来,武陟县人武部不断接到民兵和其他群众反映,说该县一些人乱着军服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甚至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损害了军队和军人形象。经县人武部对15个乡镇进行调查后发现,这并非个别情况。非军人穿着的军服类型较多,校官、尉官各种军衔级别的都有;穿着军服的不但是青少年,甚至有老年人。乱穿军服的原因也五花八门,一名穿军服的中学生解释说,我崇拜军人,穿军装是想过过“瘾”。一位穿军装的年长者则回答:穿着玩玩。
据武陟县公安局介绍,仅去年,他们就破获了3起假冒军人入室盗窃案件。警方认为,社会上的乱穿军服现象,使假冒军人违法犯罪活动有了可乘之机,也给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带来一定难度。
6月底,县人武部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上反映了这一情况,常委“一班人”对此十分重视。县委书记范涛说:“关心支持国防建设不是一句空话,应该从小事抓起。不要小看乱穿军装,它反映出人们的素质,反映出一个地方国防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强弱。我们一定要纠正这种不好的风气。”
随后,根据县委决定,县里成立了由人武部牵头,公、检、法、司、工商、广电、邮政等八部门参加的清查整治乱穿军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治理乱着军服行为、维护军队声誉、争做文明公民”的专项整治活动。县电台、电视台为此制作了专题节目,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引导教育群众从维护国防利益和社会治安的高度认识乱穿军服的危害性。公安机关对一些乱穿军服的人和事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起对全县的“军服专卖店”和经营军服的服装商店进行清查,收缴了300多件线家“军服专卖店”。人武部门还向本县籍现役军人和军属发出公开信,希望他们严格遵守军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目前,这一专项整治行动已初见成效。
本报讯王守广、高生宝报道:让学生身着军服“装点”运动会等校园活动,在黑龙江勃利县成为一种“时尚”。这一现象受到当地社会舆论的批评。
据了解,当地的一些学校在搞大型校园活动尤其是在举办运动会时,学校领导和一些班主任为了“装点”场面,使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纷纷发动学生或学生家长向驻军部队借军服和军衔标志。在一些学校举办的运动会上,当进行团体汇报表演时,人们可以看到穿军服的学生方队,在这样的方队中,学生们穿着从列兵到上校的各种军服。
当地驻军和人武部门对这一现象感到“头疼”。每逢当地一些学校举行运动会时,通过各种关系来借军服的人很多。有的驻军单位,一次要被借走几十套军服。一位部队干部说,大部分学生在穿军服时先向军人请教有关军容风纪的规定,比较注意形象,但也有不少学生穿上军服后随便搭配,形象不伦不类,有的惹出不少笑话。
当地一些舆论认为,学校举办运动会时进行团体表演或比赛,追求整齐划一的效果,这可以理解,但让学生随便穿着有军衔标志的正式军服,这显得很不严肃,搞不好会影响解放军的形象。随便出借军服也容易留下一些隐患,一旦军服丢失,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很可能会被其用来从事假冒军人违法犯罪活动。
一位学校领导对这种做法解释道:“让学生统一着军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但不少人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一位机关干部说,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重要的是加强国防教育。开展国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如举办国防教育讲座、组织学生参加军训等等。让学生在运动会上穿着军装进行团体比赛,这显然只是为了给校园活动增加一点“色彩”而已。
非军人穿着军服,不管其动机如何,这种行为本身都是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是不利于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的,更重要的是,它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向非军人出借军服,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是错误的,是与条令条例的规定不相符的。《内务条令》第八十八条有明确要求:“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
诚然,对非军人穿着军服的现象要区别情况具体对待。对于怀有不良企图尤其是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法者,必须依法予以制裁;对于出于好奇或其他无不良动机而穿着军服的人,应当予以教育告诫,并责令其改正;对于一些学校在组织校园活动时让学生穿着军服的问题,则主要应做好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并切实管好出借军服的“源头”。做好这些工作并不难,重要的在于:应对非军人乱穿军服现象的不良后果有清醒和足够的认识。
纠正非军人乱着军服的行为,要靠地方党委和政府,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治理,作为同级党委军事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人武部门,在这方面显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武陟县人武部的做法就是一个例证。(张柔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