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9月19日讯(彭彬 实习生李军媚) 9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新河支行高桥分理处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该行因遗失金融许可证长期未报告,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新河支行高桥分理处予以警告,处罚日期为2018年8月21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新河支行高桥分理处注册时间为2005年9月30日;注册地址为温岭市新河镇南鉴村。许可经营范围是:按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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