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厦门港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导读: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

  2019年6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限公司全额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9]168号),原则

  同意发行人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及国际港务以现金方式全额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7号),核准发行人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200,000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以及发行人与国际港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款通知书》)并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确定为2019年12月25日,本

  次发行价格确定为6.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股净资产;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4,191,522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缴款通知书》,通知国际港务于2019年12月25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汇至

  根据致同会计师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的《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19)

  第350ZC0045号),截至2019年12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国

  根据致同会计师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的《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19)

  第350ZC0046号),截至2019年12月26日,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99,999,995.1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广州都市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资讯标签: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