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内设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编制总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2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65人,其中在职70人,离休2人,退休93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遗属12人。
乡镇财政预算是公共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乡镇政府部门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具有完整性、预测性、统一性等特征,通过财政预算可以直观的掌握政府部门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财政预算管理则是指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与手段的总和,是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合理地计划政府财政资源的使用;二是对政府财政资源进行组织与分配;三是协调与监督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2019年收入预算15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1.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1571.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1415.05万元增加156.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增加了基本支出140.05万元;二、项目支出16万元即:1、便民中心经费增加1万元;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增加15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415.05万元增加140.0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分部门为一般公共支出585.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51万元、农林水支出6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4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工资调资。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04.34万元,主要项目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非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等,具体是: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86.41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洒水车1辆、消防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主管部门请分部门填写。)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