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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2016年第76号令)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则》第三十一条要求,乘坐国内航班旅客的乘机有效证件变更主要内容:取消中国籍旅客的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外籍旅客的旅行证、外交官证等,并进一步明确对港、澳、台居民的证件以及16周岁以下旅客的证件要求。
1、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
6、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