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大学毕业后在福清一家公司上班,平日爱玩电脑。2011年7月23日,他在宿舍玩网游期间,主页弹出色情网站的广告链接,于是他点击并注册成会员。
随后,他发现自己等级较低,很多内容无法浏览。为了提高账户等级,浏览网站中的更多内容,他在新人发帖的版块发布了含有色情视频链接的帖子,并取了诱惑性的标题。很快,这些帖子点击率迅速提高,还有不少网友回帖。此后,林某又通过相同的方法在该网站发了两张“美女图片”。至案发时,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查,发现该帖的实际点击数为26629次。
福清市人民法院表示,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两万次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丽 曾坤锋)
“夏夜与美食更配”在泉州人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趁着夜里的些许凉意,约上亲朋好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