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晶晶) 据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为互联网保险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不得开展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以及客户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也不能以默认选项方式“搭售”保险产品以及代收保费;其他保险公司可以变更为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但应当参照新设保险公司的方式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中“第三方网络平台”定义。
《征求意见稿》指出,第三方网络平台在销售自身或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时,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保险产品设置为消费者自主选择项,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保险产品。据记者了解,在一些综合出游平台上面,消费者购买飞机票的时候,将会被“捆绑”购买航意险或航延险;而在一些购票类网站上,消费者也会在购买门票的时候,被“捆绑”购买旅游意外险,“取消”按钮设置得较为隐秘。“监管对搭售行为作出严正的规范,此举有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一名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人士对记者表示。
本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其他保险公司变更为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参照新设保险公司的方式提出申请。对此,一名大型人身险公司高级精算师对记者表示,大部分保险公司还是不会轻举妄动并持观望态度。相较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发展模式,传统个险渠道等业务模式更受大型公司青睐,因为这种模式盈利更加稳定持久,而此前爆红的互联网保险产品更注重性价比,对公司整体利润度的贡献就很有限。“完全甩开原来的传统渠道去拼互联网渠道,那就有点舍本逐末了。但对于新保险公司来说,互联网模式可能更加具有吸引力,毕竟这个模式可以更加快速打开市场”,上述精算师进一步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