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202号)和四川省商务厅《2018年省级财政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工作方案》(川商市运〔2019〕5号),现将自贡市2018年省级内贸流
通服务业统计监测资金分配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4月26日前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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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202号)和四川省商务厅《2018年省级财政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工作方案》(川商市运〔2019〕5号),现将自贡市2018年省级内贸流 通服务业统计监测资金分配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202号)和四川省商务厅《2018年省级财政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工作方案》(川商市运〔2019〕5号),现将自贡市2018年省级内贸流
通服务业统计监测资金分配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4月26日前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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