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中央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CEPA服务贸易协议”)。自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以来,广西在推动CEPA先行先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还将于近期印发广西实施CEPA服务贸易协议行动计划。
2015年11月,中央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CEPA服务贸易协议”)。在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广西成为全国继广东之后部分领域实施先行先试政策的又一个省份,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先行先试省区。
在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广西在建筑设计服务、工程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工程造价服务、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国际运输、旅游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等10多个服务部门比内地其他省区(广东、福建除外)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涉及开放措施19项。CEPA服务贸易协议已于2016年6月1日正式生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还将于近期印发广西实施CEPA服务贸易协议行动计划,包含制度改革、法规清理、项目落实、基地建设、宣传培训、调研评估、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共21项具体工作措施。
自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以来,广西在推动CEPA先行先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据广西商务厅副厅长黄焕升介绍,目前,广西建立了自治区涉及行业最广、主次分明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作动员和工作部署,全区CEPA行动计划初步成形。广西建立了与CEPA负面清单相适应的服务贸易投资备案制度,开通针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同时,法规文件清理和一批CEPA示范项目取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