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能源资讯政策国际能源政策政策法规 正文
发改委: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10元和490元
11月16日,国际石油网从发改委处获悉,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510元和490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510元和49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国际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我国充电桩总量大,技术水平却偏低,未来有三项重点工作待推进!2019年1月11-13日,中国汽车百人会论坛(2019)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国家能源...[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