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共计对外开具票据金额3,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已被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
共计对外开具票据金额24,845万元,其中公司对上述16,345万元票据不承
纷案并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和《关于
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2018-093)。
票面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7月28日)、1,500万元(到期
日为2018年7月29日)、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7月29日)的票据由
兑人进行开具。公司于2018年1月7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法院”)送达的(2018)川01民初5373号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应
起诉讼,称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背书转让给其上述三
35,000,000元以及自2018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详细内
述三张电子商业汇票外,另5000万元票据为以上市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收款人江
止2019年1月7日,公司从兴业银行电子商业银行汇票系统查询到已有三笔总
计金额为1,200万元(金额分别为2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的票据背书
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
2、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2018)川01民初3724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18)川01民初5373号如最终由上市公司支付票据金额及其孳息、诉讼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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