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从进入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最多可享受高达1200万元的补助。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局上市科得到的消息。在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的大好环境下,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大了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的扶持力度,同时也建立健全了未能上市企业已享受补助和奖励的回收机制。
“一方面分担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反向促使企业从‘要我上市’向‘我要上市’转变。”市发改局上市科科长朱进才说,不少企业在上市前就会面临一定的资金困难,在股改过程中也时常遇到历史遗留问题,所以补助力度不单是体现在量上,更要把政策奖励前移到企业上市前。与此同时,为了反向激励企业上市成功率,政策也配套了相应的风险预警与控制,对拟在一定时期内仍上不了市的企业,将回收先期所享受的政府补助和奖励。
围绕这1200万元奖励的组成,朱进才说,拟上市企业只要一进入辅导期,市政府就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如果继续能通过辅导验收,且将上市申报材料报经证监会受理,可以再获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这是一家2010年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2009年为地方创造了200万元的税收,而2010至2012年的税收是递增的,那么,政府将以2009年为基数,将企业增税全部返还给企业,每年最多为300万元,3年内补助900万元。等到企业成功上市以后,将再补助企业100万元。
记者还在这份新的政策文件上发现,相比先前出台的措施,境内、境外上市企业享受奖励已不再“区别对待”,而是有了同等待遇。而对于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原来以净收益的80%返还给企业所在镇(街道),现变为100%全额返还镇(街道),再由镇(街道)全额用于支持该企业上市。相反,如果一家拟上市企业在进入辅导期后5年内仍未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将根据“承诺函”收回先前的补助和奖励,以控制风险。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与中介机构签约并开展上市工作的有晨光电缆、茉织华印务、莎普爱思药业、新秀箱包、鸿禧光伏、欧迪恩汽配、美嘉保温、广轮新型建材、荣胜纸业等9家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