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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明年1月开始

导读: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12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情况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12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情况。下月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正式开始。

  2019年1月1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正式开始,届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AD)深入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和抽样调查工作。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等,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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