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全国妇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女性之声新闻联播》策划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全国妇联宣传部拟聘请第三方,按需求研究制作全国妇联宣传部《女性之声新闻联播》节目,该项目预算只包含制作费用,不包括宣传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报名流程:本项目须先在线申请后,()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室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每套人民币500元/包,如需电子版需要另加人民币50元。若邮购,须加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报名流程:本项目须先在线申请后,()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中标服务费”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须保证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要求递交由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汇款凭证(单独密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