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最新部署,7月23日至31日,各地海关已分三批次开展关检融合试运行。企业填报的申报地海关为试运行关区的,可以使用关检业务融合后的新报关单,

从试运营阶段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请大家互相转告,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否则可能将影响正常报关:
新报关单将取消填报10位海关注册码,一律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直接输入中文名称让系统反填信用代码),为了方便输入,故需要让企业在报关单上提供准确的18位信用代码。
2、境外发货人:如为 AEO 互认国家的 AEO 企业,需提供 AEO 编码

3、包装种类:除了提单上的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类型以外,还需要申报其他包装,比如纸箱、托盘、植物性铺垫材料等(主要是原报检项目中的包装种类)

4、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需填报每个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即需明确每个集装箱内分别装有哪些货物
6、原产国:需填报原产(地区)内的生产区域,如州、省等。境内货源地也要具体到县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