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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境内工作外籍人士可开立A股证券账户

导读:  新京报讯(记者 张思源)10月31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修正《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据公告显示,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关于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证券账户业务、修订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以及其他修订内容四个方面

  新京报讯(记者 张思源)10月31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修正《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据公告显示,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关于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证券账户业务、修订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以及其他修订内容四个方面。明确在境内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据悉,修订后的指南将自2018年11月12日开始实施。

  据该通知所示,中国结算明确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同时明确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办理证券账户业务。

  对于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中国结算作出五个方面的修改,包括要求投资者在确认同意后再办理账户业务、增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一类新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在相关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中增加“LEI(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调整相关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中的国有属性分类、删除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中“沪市信用账户”及“深市信用账户”的账户类别。

  此外,对于其他内容,中国结算也作出一定调整,例如:明确了对于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既有英文名称又有英文以外其他外文名称的,应录入英文名称;对因账户存在未了结业务而不能注销的情形中增加“证券账户涉及场内质押回购业务,尚未了结的”;可以通过非现场方式为投资者办理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手机号码等非关键信息变更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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