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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垃圾坑”该由谁来填

导读: 记者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舟渡村现场看到,村庄周围,各种塑料袋、化工产品废弃物等生活垃圾,夹杂大量的砖头、石块等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一块耕地的边上,下面是一个大坑。大坑里

 记者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舟渡村现场看到,村庄周围,各种塑料袋、化工产品废弃物等生活垃圾,夹杂大量的砖头、石块等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一块耕地的边上,下面是一个大坑。大坑里的水已经发绿变黑,这个垃圾堆高度大约5米,时不时散发出一阵阵恶臭难闻的气味。在河堤斜坡下面的堤坝路上,各种塑料袋、废旧轮胎、白色、黄色海绵、农药包装袋、金属罐等生活垃圾;砖头、石块等建筑垃圾,将整个堤坝路堆满,一眼望不到头。有村民说,下面堤坝路基数又宽,起码三十米、四十米宽。恐怕有一公里路那么长。又没有什么东西围起来,人落下去就爬不起来。(央视财经4月21日)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每年清运量1.79亿吨,农村垃圾每年产生量是1.5亿吨左右,城市的垃圾处理率可达90%多,农村垃圾处理率只有50%左右。而有些农村垃圾处理率,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农村环境,一直是中央和各级政府挂在心头的大事,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其中,重点任务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治理事项。然而,现实情形是,农村垃圾围村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农村垃圾处置成了一个盲区。

据调查,“致命垃圾坑”,位于三县区交界地带,不仅仅是附近几个村倾倒的垃圾,也包括双流、崇州、新津三个区县倒在这里的垃圾。眼下,垃圾堆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逼近岷江的支流金马河,一旦汛期到来,后果很难想象。村民无奈地告诉记者,危险和危害就在这里,但这些问题,村里不管,镇里不管,县里也没人管。

从客观上讲,近几年来,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付出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农村垃圾管理的无序规划和管理,依然是那么触目惊心。“致命垃圾坑”的出现,暴露出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城市搞“文明创建”,生活垃圾及各种塑料、化工、建筑垃圾,都被偷偷摸摸倾倒在了农村;二是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成了没人管的垃圾场;三是农村垃圾管理多个部门都在管,但每一个部门都不具体担负责任,如此等等,这些问题,已经直接侵害了村民的利益,严重污染了农村的人居环境,严重影响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严重威胁到村民的人身安全,一定意义上,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形象,折射出职能部门的核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切不可等闲视之。  

“致命垃圾坑”的形成和存在,不仅降低农村的宜居度,还会严重污染农村土壤和水体造成,对村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解决“致命垃圾坑”难题,慢不得也等不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乡村”。农民富了,才算富;农村美了,才是美。绿水青山、优美的人居环境,是说不来、等不到的。必须要靠我们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们必须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现实生活当中,一些人的眼前利益,功利心态,懒政堕政,正是国家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基层遇到的最大障碍。必须全力克服。

话说到这里,“致命垃圾坑”该由谁来填?毫无疑问,首先必须是肆意倾倒者。是谁肆意倾倒,又是谁指使你倾倒的?一经查明,必须处罚到位,不能迁就;其次,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该归谁管?谁管谁负责,所涉三个县区必须切实负起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来,不能“不理旧事”,不能坐视不管,不应相互推诿,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环境、造福黎民百姓出发,面对现实,必须迎难而上,从“源头”抓起,实行有效治理,善做善成。别等“致命垃圾坑”“致命”了才想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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