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一辆农用车在湖南省新化县的田间游走,沿途播放流行乐曲,高喊喇叭,叫卖外包装显示为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种子。新化县奉家镇部分村民以每斤2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个种子。村民说,从育秧到8月,该品种既不扬花授粉,又患严重的稻瘟病导致死穗,最后严重歉收。虽然当地政府介入,进行了农业保险和商家赔付,但仍造成了较大损失。(经济参考报4月17日)
新种子法颁布一年多后,随着各地持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假冒伪劣种子在市场上虽有所“收敛”,但并未销声匿迹,而是“改头换面”、翻新花样,以更加隐蔽的方式继续坑农害农。一些不法经营者直接进村入户或到田间地头销售。有的甚至用买种子送实物的噱头欺骗农民。有农民兄弟反映,这些种子有的连正规包装、标签都没有。以低价兜售假冒伪劣种子,不仅冲击了市场,更影响了正规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据有关方面介绍,套牌套包的假冒伪劣种子也是市场乱象之一。看到市场上某个品种销售比较好,一些非法种子公司便挖空心思用相似的品种去顶替,这些种子粗看上去,颗粒也差不多,但质量、产量确有天壤之别,此外,“劣种子不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正规厂家将一些品种差一点的种子装入畅销品种的包装袋,披上合法外衣,迷惑和坑害农民。
从客观上讲,由于农村点多面广,打击也更加困难。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稀缺、种子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等问题,为劣质种子“野蛮生长”提供了一定空间;再者,当前种子企业“门槛低”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种子市场的乱象丛生。
面对假冒伪劣种子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亟须抓好源头治理。作为直接监管主体的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部门,责无旁贷。但是,时下必须正视的现实是,有关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工作经费匮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缺失等窘境,难以适应种子市场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种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核心产业,规范种子市场,一头连着农民收入,一头连着产业安全。“什么种子什么苗,什么葫芦什么瓢”;“好种出好苗,好树结好桃”。好种子,是农民兄弟的“命根子”,是农业获得大丰收之“基础的基础”、“关键的关键”。劣质种子坑农害农,必须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制种基地等源头治理,完善研发、繁育、推广等各个环节监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源头治理责任制度。相关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
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源头治理,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不法行为重要举措。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机构工作经费;一方面,必须加强基层种子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种子质量的全程可追溯。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不仅守土有责,更应守土尽责。对失职渎职行为,必须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强化责任制的严肃性,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确保种子市场的健康有序,依法运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周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