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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欠账”该由谁来还

导读: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丹江水质保护、矿山审批治理等环境安全风险问题不容忽视。2014年以来,商洛市每年对生态环境保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丹江水质保护、矿山审批治理等环境安全风险问题不容忽视。2014年以来,商洛市每年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自有资金占当年GDP比例低于0.1%,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环境保护执法一线力量不足,环境应急、土壤及固废管理等机构未设立,多数县区无环境监测能力。(北京青年报4月10日)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现实中,环境问题不是单一的社会问题,它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在很大程度上,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尤其是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应该提前把环境保护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险路,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我们面临的必然选择。

据此间媒体报道,“近年来,商洛市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够,‘十二五’期间丹江张村断面和丹凤下断面氨氮浓度呈上升趋势”;该市有115家矿山企业采矿证过期,有129家矿山未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商州区有4家露天采石企业未办理林地、草地使用审批手续;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的18个采(探)矿权未依法退出,其中15个采(探)矿权审批时间在保护区成立之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账较多”。

从做人角度论,“欠账”要还,也必须还。这是做人的底线,是讲文明、守诚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就环境保护而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基础设施的“账”不能欠,有“较多欠账”就更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尽快“还清”。

据了解,商洛市已经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交办的205件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134家,立案处罚11家。同时,该罚款的罚款;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该限产停产的全部限产停产,行动是快的,措施也是有力的。但是,对于“2014年以来,每年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自有资金占当年GDP比例低于0.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环境保护执法一线力量不足,环境应急、土壤及固废管理等机构未设立,多数县区无环境监测能力”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较多欠账,该由谁来还、该如何还等,必须明确责任,必须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还账”方案。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危害人们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这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已经被无数铁的事实证明了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作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提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当地政府责无旁贷,对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加大投入。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宁可别的地方紧一点,生态环保投入要绝对保证;同时,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环境保护执法一线力量不足,环境应急、土壤及固废管理等机构未设立,多数县区无环境监测能力”等严峻现实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账,须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和相应的整改举措。“功成不必在我”,要主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切实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尽快还清环保“欠账”,给力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这应该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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