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6日在京召开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新华网3月17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清明节快到了。清明节是纪念先人、缅怀先烈、追思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清明》,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近4亿人次参加清明祭扫活动。据媒体报道,春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因清明祭奠活动引发的火灾事故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方面的教训极其深刻。
“清明祭扫”要平安有序,保障工作须先行落实。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践行以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改进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祥和,是民政等单位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早作准备,有所作为。“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等祭扫方式;要丰富节日内涵,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要做好这些工作,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殡葬政策法规,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提倡用鲜花代替燃放鞭炮、焚香烧纸,用植树、种草、祭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生态环保的祭扫形式缅怀亲人,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和生活的热爱;不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焚烧祭品,为群众做出好样子;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同时,还须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安监、市场监管、国土资源、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然。
从现在起,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积极行动、制定计划、作出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清明祭扫业务指导、督促整改、应急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销售行为。在此基础上,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相关服务单位一方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场所人流车流监测预警、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祭扫服务保障措施,创新和细化便民惠民举措,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和优化服务,努力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条件,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