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原定于2019年01月03日 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向东50米路南中投B座1304室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二期)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1.变更内容:原磋商文件中评审指标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得1.5分,否则不计分。2、提供3年7*24小时服务,8小时内到场处理,若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条件提供替代产品的。驻现场技术员不得少于8名,同时须提供本地社保缴纳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满分2分。”现变更为:“1、删除磋商文件中评审指标分值构成商务部分,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得1.5分,否则不计分。2、评审指标分值构成售后服务中第2条“提供3年7*24小时服务,8小时内到场处理,若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条件提供替代产品的。驻现场技术员不得少于8名,同时须提供本地社保缴纳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满分3.5分。”




